赴澳留學的國際學生及其父母們,都會體驗到澳洲為國際學生所提供的高水準服務的和經濟上保障。澳洲承諾為國際學生提供優質教育訓練和保障,對於國際學生澳洲一直負起嚴格責任,甚至把為國際學生提供教育服務的規定納入法律。
澳洲學校必須向澳洲政府註冊立案並符合特別的立案條款,才有資格在澳洲提供課程給國際學生。公立和私立的學校,都必須遵守嚴格的教學品質和經營法規的規定,同時在課程、師資和設備等各方面均需合乎標準。
澳洲的全國性品質保證制度,在結構和嚴謹度方面都是獨一無二的,結合了政府法規與業界的自我規定。每一層都擁有完備的品質保障方法,例如: 「澳洲大學品質機構」 (Australian Universities Quality Agency,簡稱AUQA) 和 「澳洲品質訓練體制 2007」(Australian Quality Training Framework 2007,簡稱AQTF 2007) 就是澳洲政府所增設的兩個機構,用來進一步加強澳洲教育和訓練的品質保證。
澳洲的大學若在海外設有分校,或透過代理業者提供課程,則該所大學所提供的教育與訓練必須維持與澳洲境內同等水準,並同時要對其教學及其他相關事務負起全責。
海外學生教育服務法(ESOS Act 2000)
澳洲透過2000年海外學生教育服務法,為國際學生提供最嚴格的保障。 在這項法案下, 澳洲所有招收持學生簽證的國際學生的院校都必須依法提供優質的課程, 並且必須在學生服務和學校設施方面符合國家一致標準。法案還為國際學生提供學費和財政上的保證,若學校不遵守承諾, 學生將獲得學費退還或在課程上得到其他安排。 這樣可以確保全國一致性的學校註冊標準並讓政府能夠監管各教育機構。 違反法案將會受到嚴格處罰。
有關ESOS 架構的簡單總結可在此下載 (pdf 227kb; rtf 1Mb)
CRICOS - 澳洲聯邦政府核准招收海外學生之課程與教育機構名冊
每一所計畫提供海外學生課程、接受海外學生註冊或教授海外學生或刊登廣告招收國際學生的學校, 都必須先就向「澳洲聯邦政府核准招收海外學生之課程與教育機構名冊」(CRICOS)申請註冊。CRICOS詳列澳洲全國各州和領地已核准在案,有資格提供海外學生課程的學校名稱,以及各種課程之詳細資料。
國家法規
澳洲政府明確訂定全國統一執行並具有強制性法律效力的 「國家法規2007」(National Code 2007)。所有在CRICOS註冊的教育機構都必須遵守國家法規2007。現在許多學校都成為專業團體或委員會的會員,這些團體也訂定了個別的經營法規要求。這些法規明確要求學術品質的標準,滿足國際學生要求的支援服務標準,以及解決糾紛的法定程序。
假文憑和不合格的高等教育提供者